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河湖长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全县河湖长制各项工作,202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河湖长制工作县级副总督察杨开寿带领县人大农环资委及县级相关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对永兴乡、维的乡、麻栗树水库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督察主要内容是检查和督导乡镇村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落实《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永仁县河湖长制2020年工作要点》《永仁县清水行动方案》情况,执行《永仁县河长巡查工作方案》情况,省级、县级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及巡查软件登录使用情况以及2020年督办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督察采用查阅档案、现场查勘、开展谈话和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永兴乡拉姑村,永兴乡人民政府,维的乡人民政府、维的乡花河新村、维的村委会、麻栗树水库等地,现场督察乡镇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云南省卫星影像分析解译疑似“四乱”问题核查整改销号情况;金沙江永兴乡段江岸环境保洁、金沙江干流十年禁捕工作、金沙江移民搬迁点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等情况;花河新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运行情况;麻栗树水库岸线爱国卫生运动“清垃圾”专项行动、水库运行调度和维修养护、岸线管理保护、水库水质等工作情况。查阅了乡、村河长制工作台账资料,围绕督察清单及考核评分表对2020年河湖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肯定了乡镇、部门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把督察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