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7-12-05来源:本站原创点击:309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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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永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继续办理好第18号议案,进一步改善我县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继续加大水毁修复项目实施力度。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毁修复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水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水毁修复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围绕已建工程抓管理,在建工程抓进度,未建工程抓开工的原则,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方案和规划确保水毁修复工作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水毁受灾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认真研究中央和省、州有关水毁修复和水利发展各项政策,千方百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继续采取项目融资、政府补助、群众自筹等多种形式筹集水毁修复和水利发展资金;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把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扶贫、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人饮安全、地质灾害防治、五小水利建设等方面资金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做好水毁修复工作;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水毁修复和其他水利发展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三、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做好水毁修复和水利发展工作。要针对全县“9.07”、“9.17”水毁特点和修复工作实际,在认真做好库塘沟渠人饮等修复的同时,注意兼顾受灾较重的万马河、永定河、羊旧乍河、直苴和支那山洪沟等几条重点河道综合治理,科学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实施,提高河道通行抗灾能力;要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争取实施中山、长箐、鲁母三件小(一)型水库等项目,积极规划实施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有效发挥库塘调洪错峰作用,减轻洪灾损失;要多渠道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有计划做好山洪灾害库塘清淤工作,提高库塘蓄水能力。

四、强化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发挥最大效益。县、乡(镇)人民政府要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把水毁修复和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落实;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行为;要大力宣传“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农田水利政策,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管、用”权责明确、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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